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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2025-06-25 【敗訴確定!國民黨台中黨部土地遭認不當取得 判決須移轉市府】 觀看次數 : 194089 次

(圖/擷取自中央通訊社)

國民黨不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其台中市黨部土地與建物屬「不當取得財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判決國民黨敗訴,認定處分合法,國民黨可依法上訴。

黨產會指出,戰後國民黨占用「台中市役所舊廳舍」作為中市黨部,後因建物老舊向市府索取搬遷補償費新台幣3500萬元,並以此低價購得西屯區市有土地及興建現址,土地與建物均登記於黨名下,屬不當取得。

法院合議庭認為,國民黨作為民間社團,卻能以搬遷名義取得高額補償、購地建屋,並享有完整所有權,顯與憲政秩序下政黨公平原則相違。法院認定黨產會之處分並無違法,判決駁回國民黨訴訟請求。

依據黨產條例規定,國民黨應於處分書送達30日內將相關不動產移轉予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