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2025-12-10
勞工病假新制115年上路 未逾10天不得受不利處分、全勤獎金須按比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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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中央通訊社)
勞工病假制度改革拍板定案。因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不幸過世所引發的制度檢討,勞動部昨日正式公告新版《勞工請假規則》,明確規範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滿10天者,雇主不得因此做出任何不利處分,全勤獎金也不得全額扣除,須依請假日數按比例計算。新制將於115年正式上路。
勞動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在於保障勞工請病假的權益,改善職場「不敢請假」文化。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說明,若勞工因生病請假,且一年累計未滿10天,雇主不得將病假作為考核扣分、取消升遷、變更班表或減少獎金等不利對待;全勤獎金亦須以比例方式計算扣發。
黃琦雅以示例說明:若勞工月薪中含3000元全勤獎金,且該月請病假一天,雇主最多只能扣除100元,不得直接取消整筆全勤獎金。
她也強調,即使勞工一年病假超過10天,雇主在相關人事考核中仍不得僅以請假天數作為評斷依據,應整體檢視工作表現。
本次修法也同步增加家庭照顧事假的彈性,若勞工需親自照顧家庭成員,可按時(小時)請事假,雇主不得將其視為缺勤,也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